第四十八条

有效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支持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