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政治权利保障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应当做好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宣传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以上的女性。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