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相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理;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