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保障第三十二条已修改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丧偶、离异的妇女有权再婚,任何人不得干涉。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