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及时提供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等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