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剧毒、高毒农药以及使用技术要求严格的其他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合理规划、布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网点,并向社会公开。

禁止利用互联网销售限制使用农药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利用互联网销售的农药。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