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