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行使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2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