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科学技术重大政策、确定重大科研项目等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科学技术人员的意见,发挥智库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开展科学评估,实行科学决策。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