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自治区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援疆省市科技合作,支持区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在自治区依法设立分支机构,联合开展研发活动、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