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科学技术人员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区支持高等学校围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立科技发展、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优化学科设置和布局,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支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发展,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研究,构建均衡发展、优势突出的学科体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