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九条有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乡村振兴领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简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持续改善信贷环境。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将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农业农村发展。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