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创新和完善促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激励措施,推动金融机构提升资源配置效能。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