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支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临沂机构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统计指标体系,科学衡量工作开展情况。

支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临沂机构对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监管评级等方面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