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阳光海岸生态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阳光海岸范围内应当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停车场,停车场的建设不得破坏生态环境。鼓励已经硬化的停车场改造为生态停车场。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