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和东港区人民政府、山海天管委会应当加强阳光海岸范围内的水资源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海水倒灌。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情形之外,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