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要求被许可人签订《维护国家安全事项责任书》,告知被许可人需接受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明确其义务与责任。

《维护国家安全事项责任书》内容由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家安全工作实际需要规定。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