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反间谍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积极防御、依法惩治、标本兼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