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依法对安全控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实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在进行国家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保密、国防科技工业以及国防动员办公室等部门划定安全控制区域的位置及范围,由省国家安全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全控制区域的位置及范围实行动态调整。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