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二章 安全防范第二十七条有效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等机关、组织举报的,相关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国家安全机关应当畅通12339举报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渠道,及时受理涉嫌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信息和线索。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依照规定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