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