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十条有效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的建设和运营,提高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服务水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坚持融合共建、资源共享、便于公众阅读的原则,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合理区域设立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的日常管理由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