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章 货物进口管理/第二节 限制进口的货物第十七条有效进口经营者凭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发放的配额证明,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口配额许可证。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进口配额许可证。进口经营者凭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发放的进口配额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