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巡查、检修和更新改造,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和消除。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