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导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