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区域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补偿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