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技术创新,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无害化处理以及再生资源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研发与应用。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