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条有效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享有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