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场经营管理第十九条有效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者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经营者转租其承租的摊位或者其他设施时,应当事先征得市场开办者或者市场服务管理机构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