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综合考虑选区划分、代表分布等因素,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联络站建设,与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共建共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指导。代表联络站应当建立代表进站履职工作机制,健全代表联系选民、接待群众、履职管理、履职信息公示等制度,科学制定活动计划,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联络站运行质量。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