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