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创新创业条例/第三章 创业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制度。对纳入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产品,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当支持其推广应用。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加大对创新产品的购买力度。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