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创新创业条例/第三章 创业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办公支持、展销支持统筹协调机制,收集掌握国有房屋、楼宇等资产信息,制定使用规范,统筹各县(市、区)动态发布资源信息,与创新创业主体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