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11月2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