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