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三章 地下管线建设第十九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并互相衔接。编制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社会意见,并重点征求道路沿线单位的意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