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设施。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融资方式实施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经营和管理运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