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六安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第二十二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