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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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符离集烧鸡保护与发展条例

第六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符离集烧鸡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符离集烧鸡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确定的原料、工艺等生产符离集烧鸡。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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