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符离集烧鸡保护与发展条例第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符离集烧鸡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符离集烧鸡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确定的原料、工艺等生产符离集烧鸡。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