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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已修改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派出机构,有权作出《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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