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三节 扣除第四十一条有效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