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勒令中止飞行或者吊销有关证件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