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章 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第十一条有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单位申请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办理;需要转让研究成果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