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药品生产第三十五条有效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在境外生产的,其生产活动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本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要求。境外生产的药品在境内分包装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销售其分包装的药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5月1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