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七条有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依照法律的规定编制报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组织编制国家公园相关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深入论证。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需变更调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