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与国外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相关国际保护组织等机构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组织开展热带雨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支持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相关的科学研究。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