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已经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