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单位、个人以及进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接受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