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居民、村民法治意识和自治能力。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宣传手册、社区讲座、新媒体传播、典型案例解读等形式,宣传普及物业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