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房屋使用安全主管部门、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意识。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